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我局于4月份组织开展了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申报工作。靖安县积极申报,成功获得试点资格。为检验试点成效,切实推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工作,加强各县市区交流,我局于9月12日在靖安召开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现场会。
出席此次现场会的有省住建厅消防监管处处长谢红星,市住保中心主任葛忠、副主任梁旭,靖安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李春根,靖安县住建局局长刘嵘,各县市区及“三区”住建部门分管历史文化保护的领导和相关业务负责人。会议由市住建局科技消防科科长廖志强主持。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靖安县西门外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了解了街区的活化利用现状、感受了街区氛围。街区内现有蔡氏竹雕、黑陶制作、姚氏木雕等省、市、县非遗体验类店铺11家,有知青印象、古楠村等镇村特色文化展示店铺9家,通过市场化招商引进了乔家栅、八戒美食等特色小吃、酒吧等店铺24家,成为了靖安留住乡愁的新载体。
会议对全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做了系统部署,部分县市区做了交流发言,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
葛忠强调,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是国之大者,我们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与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也是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要努力补上短板,争先进位;各部门要当好参谋,列入年初工作要点;要认真思考好、谋划好、落实好,突出我们的工作成效。

谢红星首先对我市召开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现场会表示肯定,对我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积极的促进意义。他指出宜春自去年以来,正视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了有益思考,拿出了具体举措,希望我市进一步学习优秀工作经验,切实保护好我市的历史文化遗产。
他强调,一是要借鉴先进理念,着力完善保护规划。主动对标省内如九江、赣州、抚州等地的优秀工作方法,形成更加全面、更加完善、更加适合宜春的保护体系。二是要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加强科学治理。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加强管理进行保护性开发。三是要传承历史文脉,着力推动活化利用。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利用现有的平台,把宜春历史文化讲出来,传出去。
来源:科技消防科 周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