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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袁州区关于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有奖的通告

2026/05/15 2.1k 阅读 177 点赞
袁州区关于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有奖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袁州实际,现就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有奖举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袁州区范围内,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可举报:

1. 非法生产:未经许可,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或私自生产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易燃易爆物品。

2. 非法储存:在居民住宅、闲置厂房、废弃房屋、养殖场所、地下室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地方,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及原材料。

3. 非法经营销售:未取得合法证照,擅自开设店铺、摊点销售烟花爆竹,或在许可地点以外进行销售。

4. 非法运输:未经公安部门批准,擅自使用汽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运输烟花爆竹,或通过物流寄递渠道邮寄烟花爆竹。

5. 提供便利:明知他人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活动,仍将自己的房屋、厂房、仓库、车辆、场地等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举报情形及奖励金额

1、举报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查实后奖励200元—2000元;缴获烟花爆竹数量超过500箱的, 一次性给予最高奖励3000元。

2、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一经查实即奖 5000元;情形较重的,奖励 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三、不予奖励的情形

1. 举报内容模糊不清,无法提供具体地点、人员或事实,导致无法查证的。

2. 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有关部门发现或正在查处过程中的。

3. 参与非法活动的人员检举同伙的。

4. 其他不符合奖励规定的情形。


四、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举报电话 0795110,07953527110或袁州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953217280。

2. 当面举报:直接前往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报案中心及各派出所、袁州区应急管理局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地址、时间、现场情况等有效信息,以便核查。


五、保密与保护

1. 受理单位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2. 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3. 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特别提示

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危害极大,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对本人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共同维护袁州区的安全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

袁州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彭懿雯审核:鄢新华核发:黄彦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