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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一周年 以宜春实践看婚俗新风

2026/05/15 9.2k 阅读 463 点赞

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落地已满一周年。这一年,宜春市深度聚焦便民服务与婚俗改革,持续开展新条例解读宣传,扎实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以更加科学、专业、有效的方式,不断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5年5月至2026年5共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1.8万余同比增加3.2%其中外地新人来登记超150余同比增长84.4%,省内新人登记超600余对,同比增长49.5%,累计接收并回复异地调档申请200余次,切实解决了“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让群众就近、便捷地完成登记业务。

•优化便民服务方面。《条例》实施以来,为落实关于便民服务的改革举措,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婚姻登记、生育登记、户口婚姻状况变更、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等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通过精简材料、压缩环节,提交材料由10余份减少至最少3份。办理环节由3个整合为1个,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最短当天办结,实现高效联办。截至目前,全市共推送办理“结婚落户一件事”事项1600余件。

•登记阵地建设方面。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坚持“一场地多元素”,按“一馆两厅四室”(婚姻登记文化馆、婚姻登记厅、结婚颁证厅、离婚登记室、婚前辅导室、离婚疏导室、档案室)要求,对婚姻登记场所进行提升改造。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进景区,打造户外颁证点2个,婚俗文化馆1个。2025年,省民政厅评定我市4A级婚姻登记机关1个。

•辅导体系打造方面。《条例》的施行也推动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全市10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通过部门联合、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引入具备社工证及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新条例实施以来,累计开展各类辅导服务1.5万余人次,提供离婚调解0.8万例,成功劝和或促使当事人暂缓离婚2000余对。

•婚俗改革建制方面。全市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基层自治组织,指导村(居)依法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彩礼金额、随礼标准、婚宴规模、婚车数量等婚庆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实现限高量化。全市共修订村规民约2700余个,成立红白理事会4000余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有效发挥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作用,推动高额彩礼治理由“部门倡导”向“群众自觉”转变。

•婚姻服务延伸方面。各地搭建公益婚恋交友平台,常态化组织相亲交友活动,为适婚青年提供健康、公益的婚恋服务,引导其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每年组织相亲交友活动5场以上,累计参与未婚青年2000余人次。紧扣“2·14”“5·20”“七夕”等婚姻登记高峰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不要彩礼要幸福”主题宣传活动。新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举办集体婚礼、集体颁证、婚恋交友等活动60余场,2500余对新人实行“零彩礼”或“低彩礼”,示范带动效应持续显现。

   下一步,宜春市将持续深化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改革,完善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婚俗改革,推动婚姻登记服务从“能办”向“好办、优办”升级,以更优服务守护群众幸福。


来源:社会事务和基层服务科

编辑:秘书科

一审:周沫

二审:程建波

终审:袁建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