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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烟花爆竹行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6/05/27 1.3w 阅读 498 点赞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服务我市烟花爆竹特色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江西省烟花爆竹行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795-3272951

邮  箱:jxyczjk@163.com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江西省烟花爆竹行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烟花爆竹行业各类企业、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领域以及直接为烟花爆竹行业服务的事业单位中从事烟花爆竹产业产品研发、生产制作、检验检测、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创意包装、编排设计、焰火燃放、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设置

烟花爆竹行业职称归口工艺美术系列,分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层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分设助理级和员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

烟花爆竹行业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均采用评审方式。

烟花爆竹行业职称设置烟花爆竹化学工程、烟花爆竹检测检验、烟花爆竹安全、烟花爆竹产品设计、烟花爆竹产品制作、烟花爆竹焰火编排专业。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五)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职称;

(六)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四、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同时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下同)。

(二)工作经历(能力)方面

1.具有全面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系统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长期从事烟花爆竹工艺传承、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创意设计等工作,业绩突出,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独立主持企业技改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等重大研发工作,或主持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工作,或独立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烟花爆竹生产、制作、标准制定或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指导高级工艺美术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烟花爆竹领域1项以上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并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本专业技术领域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证书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或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产品参加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烟花爆竹新产品评比中获得金奖1项以上,或银奖2项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焰火燃放项目负责人、编排设计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下同),承担并完成大型焰火燃放Ⅰ级1次以上,或Ⅱ级2次以上。

5.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参与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焰火燃放比赛,获得金奖1项以上,或银奖2项以上。

6.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或修订烟花爆竹领域国家(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省级团体标准2项以上,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或组织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1项以上。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奖项1项以上,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2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8.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技术支撑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省(部)级以上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鉴定、验收。产品性能达到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技术著作中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省级专业期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5篇以上。

3.在国际或全国专业学术会议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或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2篇以上;或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或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3篇以上(以上宣读的论文须收录到论文集)。

4.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网络)上发表烟花爆竹领域综述性文章3篇以上,获得广泛好评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五、高级工艺美术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且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工作经历(能力)方面

1.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烟花爆竹工艺传承、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创意设计等工作,能主持企业技改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等研发设计,或主持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工作,或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发挥重要作用,能指导工艺美术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烟花爆竹领域1项以上省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骨干,取得本专业技术领域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证书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或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创作的产品参加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烟花爆竹新产品评比,获得银奖1项,或铜奖2项。

4.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并完成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1次以上,或Ⅲ级大型焰火燃放2次以上。

5.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焰火燃放比赛,获得银奖1项,或铜奖2项。

6.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或修订烟花爆竹领域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1项以上,或技术规范3项以上,且该标准、规范得到实施应用。

7.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企业科技创新,所在企业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1项以上,或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奖项2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8.作为主要研制人员,参与新产品开发,新产品经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技术支撑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省(部)级以上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鉴定,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或二等奖以上奖项2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9.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并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材料、新技术等成果(单项)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50万元以上的第一完成人(需提供发明专利或成果证书,成果转化登记及针对该成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证明材料,并能证明本人为第一完成人)。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技术著作中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国家级专业期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或省级专业期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3篇以上

3.在国际或全国专业学术会议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或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1篇以上;或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或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2篇以上(以上宣读的论文须收录到论文集)。

4.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网络)上发表烟花爆竹工艺领域综述性文章2篇以上,获得广泛好评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烟花爆竹工艺专业技术分析报告3篇以上,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明确为主要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6.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开发烟花爆竹行业知识更新或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课程。

六、工艺美术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且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3.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从事烟花爆竹工艺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起算时间不低于16周岁)。

5.从事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满10年(取得相应教师培训资格起计算)。

6.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7.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并仍在企业工作的,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

(二)工作经历(能力)方面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生产、技术、燃放、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上经验较丰富,实际工作能力较强。

2.能够从事或参与科研项目的开发,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或参与Ⅳ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工作。

3.具有指导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的能力或经历。

(三)工作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烟花爆竹领域县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并经县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企业自主研发烟花爆竹领域科研(课题)项目并报县级以上科技部门备案2项以上(以科技部门备案证明为准)。

2.作为主要成员,取得本专业技术领域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证书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或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创作的产品参加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烟花爆竹新产品评比,获得铜奖1项,或优秀奖2项以上。

4.作为技术人员,参与焰火燃放的技术指导、编排设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Ш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1次以上,或IV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2次以上,并完成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1次以上,或Ⅳ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2次以上。

5.作为技术人员,参与焰火燃放的技术指导、编排设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大型焰火燃放获得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焰火燃放比赛铜奖1项,或优秀奖2项以上。

6.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或修订烟花爆竹领域技术规范2项以上,且该技术规范得到实施应用。

7.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企业科技创新,所在企业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奖项1项以上,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2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8.作为主要研制人员,参与新产品开发,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新产品二等奖以上的奖项1项以上,或三等奖以上的奖项2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技术著作中独立撰写1万字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1篇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网络)上发表工艺美术领域综述性文章1篇以上,获得广泛好评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烟花爆竹工艺专业技术分析报告1篇以上,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明确为主要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七、助理工艺美术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中专、高中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5.获中专、高中以下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6.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起算时间不低于16周岁)。

7.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工作经历(能力)方面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运用专业技艺知识独立完成一般性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艺难题。

3.具有指导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或经历。

(三)工作业绩及研究成果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企业自主研发烟花爆竹领域科研项目(课题)并报县级以上科技部门备案1项以上(以科技部门备案证明为准)

2.参与创作的产品取得本专业技术领域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证书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或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参与创作的产品参加县级以上烟花爆竹新产品评比获得铜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或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烟花爆竹新产品评比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

4.作为技术人员,参与焰火燃放的技术指导、编排设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并完成Ⅴ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1次以上。

5.作为技术人员,参与焰火燃放的技术指导、编排设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并在县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中获得铜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焰火燃放比赛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

6.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或修订烟花爆竹领域技术规范1项以上,且该技术规范得到实施应用。

7.作为技术人员,能熟练开展药物检测、产品研发、生产制作、创意包装、编排设计、焰火燃放、安全管理、文化传承等技术技能工作,并解决技艺难题1项以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明确为主要完成人的鉴定材料);或参与创作烟花爆竹产品研发、外观包装设计或焰火燃放编排设计3个以上,且投入生产、销售应用,工作业绩得到所在单位和客户的认可。

八、工艺美术员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中专、高中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获中专、高中以下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起算时间不低于16周岁)。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

(二)工作经历(能力)方面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辅助性专业工作的操作能力。

(三)业绩成果方面

1.作为生产技术或作业人员,参与烟花爆竹半成品或成品制作、产品研发、外观包装和焰火燃放编排设计等工作,工作业绩得到所在单位认可。

2.作为生产技术或作业人员,通过专家评估认定具备相应技术水平或实际操作能力,或取得有效的烟花爆竹特种作业操作证。

九、破格条件

(一)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未具备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学历条件,但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具备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学历条件,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奖项(专业技术类)1项以上(需提供奖励证书)。

2.被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技术支撑机构,聘为烟花爆竹类生产、燃放、安全专家,并发放聘(证)书(需提供有效聘(证)书)或其他佐证资料。

(二)高级工艺美术师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未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学历条件,但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学历条件,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

1.作为技术骨干,获国家级奖项(专业技术类)1项以上(需提供奖励证书)。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本专业技术领域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证书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或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被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下属技术支撑机构,聘为烟花爆竹类生产、燃放、安全专家,并发放聘(证)书(需提供有效聘(证)书)或其他佐证资料。

(三)工艺美术师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未具备工艺美术师学历条件,但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具备工艺美术师学历条件,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工艺美术师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

1.作为技术骨干,获省级奖项(专业技术类)1项以上(需提供奖励证书)。

2.被市级以上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聘为烟花爆竹类生产、燃放、安全专家,并发放聘(证)书(需提供有效聘(证)书)或其他佐证资料。

十、直接申报条件

    •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未具备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学历资历条件,除符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1.被授予本专业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产品参加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烟花爆竹新产品评比中获得金奖2项以上。

3.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并完成大型焰火燃放Ⅰ级2次以上,或Ⅱ级4次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参与焰火燃放活动并在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焰火燃放比赛中获得金奖2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或修订烟花爆竹领域国家(行业)标准2项以上,或省级地方标准4项以上,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

6.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企业科技创新,所在企业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奖项2项以上,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3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7.作为主要研制人员,参与新产品开发,完成国家级以上新产品研发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验收;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以上奖项3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证书)。

(二)高级工艺美术师

未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学历资历条件,除符合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

1.被授予本专业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创作的产品参加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烟花爆竹新产品评比,获得银奖2项以上。

3.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并完成Ⅱ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2次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焰火燃放比赛,获得银奖2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或修订烟花爆竹领域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2项以上,或技术规范5项以上,且该标准、规范得到实施应用。

6.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企业科技创新,所在企业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2项以上,或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奖项3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7.作为主要研制人员,参与新产品开发,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以上奖项2项以上,或二等奖以上奖项3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三)工艺美术师

未具备工艺美术师学历资历条件,除符合工艺美术师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工艺美术师:

1.作为主要成员,取得本专业技术领域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4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证书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或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创作的产品参加省级以上机构举办的烟花爆竹新产品评比,获得铜奖2项以上。

3.作为技术人员,参与焰火燃放的技术指导、编排设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并完成Ⅲ级以上大型焰火燃放2次以上。

4.作为技术人员,参与焰火燃放比赛的技术指导、编排设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并在省级以上或湘赣边区域开发合作机构举办的焰火燃放比赛中,获得铜奖2项以上。

5.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企业科技创新,所在企业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奖项2项以上,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3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6.作为主要研制人员,参与新产品开发,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新产品二等奖以上的奖项2项以上,或三等奖以上的奖项3项以上(需提供所获得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

十一、附则

(一)本条件是江西省烟花爆竹工艺行业职称申报条件,非评审通过条件,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原则。

(二)本条件中延期申报年限的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延期情形出现时起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未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满基本申报年限时起计算。因同一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最长延期申报年限计算,不重复计算。因不同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延期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且符合本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基本条件要求,可分别申报评审本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

(五)文中的省级以上机构包括省级行业协会、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湘赣边区域开发合作机构视为省级以上机构。

(六)文中的“主创人员”为排名第一,“主要负责人”“主要完成人”为排名前二,“技术骨干”为排名前四,“主要起草人”“主要成员”“技术人员”“主要研制人员”不作排名位次要求。

(七)文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或本数量。文中所称“市”是指设区市,不含县级市。

(八)属于集体成果的,应提供成果申报书或项目立项书及批复等佐证材料,并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

(九)被认定为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的,其从事的项目应属于烟花爆竹工艺专业。

(十)国家级或省级专业期刊指国家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花炮科技与市场》作为中国花炮行业唯一公开专业刊物,在该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视同国家级专业期刊论文。

(十一)论文是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专业文章。专刊、增刊、内刊、特刊、无书号的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

(十二)本条件中的资历年限规定,除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证明外,还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相关佐证材料:1.劳动合同和所在单位的工资流水,2.社保相应年限缴费证明。

(十三)焰火燃放等级按照国家标准《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执行,需提供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佐证材料、焰火燃放许可证或燃放作业情况备案表。

(十四)已取得化学(化工)、安全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跨系列转评烟花爆竹同级职称,按本专业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转评前取得的相关业绩视为相应级别工艺美术师业绩成果条件。

(十五)本条件的“科技技术类”奖励或荣誉以各级科技部门明确的奖励或荣誉名称为准。

本条件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