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宜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来我支队申请作废三名外国留学生的居留许可。经核实,三名外国留学生HUZAIFA MUHAMMAD、AHROROV MANUCHEHR FARRUKHOVICH、HAQ FAZA因个人原因自愿提出退学,经宜春学院会议研究决定取消三名留学生现有学习签证,且已将该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本人,现该生已不是宜春学院学生身份。
三名留学生的基本情况:
1.HUZAIFA MUHAMMAD,巴基斯坦籍,出生日期:2005年3月4日,护照号:HL6917302,居留许可号:104572689,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
2.AHROROV MANUCHEHR FARRUKHOVICH,塔吉克斯坦籍,出生日期:2008年7月10日,护照号:406000322,居留许可号:104477385,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7月19日。
3.HAQ FAZAL,巴基斯坦籍,出生日期:1998年1月3日,护照号:BC6394022,居留许可号:104477320,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7月19日。
应学校申请,我支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废HUZAIFA MUHAMMAD、AHROROV MANUCHEHR FARRUKHOVICH、HAQ FAZA的居留许可。
特此公告。
宜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