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宜春市民政局关于申报宜春市社会组织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的公告

2026/06/24 1.6k 阅读 335 点赞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与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评估、政策研判、合规指导等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智库支撑作用,助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组建宜春市社会组织管理专家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范围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长期从事社会组织理论研究、法律实务、财务审计、党建工作、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具体分为四大类别:

1.行政管理类各级党政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中,从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业监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2.学术研究类。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机构中,从事公共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公益慈善、法学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

3.专业技术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法律职业资格、会计师资格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专业人士。

4.行业实务类。从事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工作或党建工作;曾主导或深度参与大型公益项目、行业自律建设的负责人。

、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无不良信用及违纪违法记录。

2.在社会组织领域具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发展规律。

3.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会计师、律师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并从业满5年,或担任4A级以上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满3年且业绩突出。

4.身体健康,首次聘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能够保证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咨询、评审、调研及会议活动。

5.关心支持社会组织事业发展,愿意承担专家委员会赋予的职责。

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扶持政策、行业规范的调研、论证与修订工作;针对社会组织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优化建议;

2.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优评先、公益创投、孵化培育、专项资金扶持等项目的评审、现场核查及结果研判工作,出具客观公正评审意见;

3.参与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疑难案件论证、投诉举报线索核查、行政约谈辅助工作;

4.参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授课指导工作;为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架构、健全管理制度、优化项目运营、防范运营风险提供常态化专业化指导

5.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四、申报材料

1.《宜春市社会组织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可以证明专业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如研究成果、代表性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案例等。

4.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于2026年731日前(以邮戳或接收时间为准)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宜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同时将申报表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专家申报+姓名+专业领域”)。

邮寄地址:宜春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6楼640室社会组织管理(邮编:336000

电子邮箱:ycsshzzglj@163.com

联系电话:0795-3285129

六、遴选聘任

宜春市民政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择优确定拟聘专家人选,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纳入宜春市社会组织管理专家库。

其他事项

1.专家聘任周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个人履职情况,结合本人意愿开展续聘或解聘工作。

2.我局建立常态化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专家履职效率、工作质量、职业操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无故拒不接受工作委派、违反廉洁纪律、出现失信违法行为的,予以解聘并移出专家委员会

3.入库专家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不得以专家委员会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积极申报。

附件:宜春市社会组织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

宜春市民政局

2026624


附件 宜春市社会组织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wp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