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公安局关于认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我局在办理“严某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过程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寄递的黄金。经多方调查核实,仍无法确定部分涉案财物的所有人,为依法处置涉案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予公告认领。
一、涉案财物明细
1.快递单号:
(1)SF184*******832;
(2)SF184*******002;
(3)SF312*******487;
(4)SF313*******756;
(5)SF139*******858。
2.揽件时间:2024年11月29日。
3.寄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快递单号1-2)、上海市浦东新区(快递单号3-5)。
4.收件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经开第**大街(快递单号1-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街道**路与**大街交汇处(快递单号3-5)。
二、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三、认领方式:
1.认领地点:江西省高安市公安局
2.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财物权属的材料,如转账及购买订单、其他佐证材料等。
四、重要提示:
1.公告期限届满后,无人认领或者认领人无法提供有效材料,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冒领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杨警官 18379527800
杨警官 18379529911
特此公告
高安市公安局
2026年3月17日
编辑:黄璐
初审初校:杨鹏、甘青
复审复校:熊杰、黄赟
终审终校:邬坚强、江鹏
素材来源:刑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