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1月17日上午,市住建局联合市检察院针对万载县和宜丰县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赴万载县和宜丰县住建局进行督办指导,督办指导组成员有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梁旭、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蓝涛、市住建局科技消防科科长廖志强、第六检察部陈国平、科技消防科邹云朋。

督办指导组首先来到万载县住建局。
蓝涛首先通报了万载田下历史文化街区古井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经调查发现,街区缘由的六口古井仅存三口,分别位于郭烈公祠、郭瑞公祠和边井巷。其中位于郭瑞公祠前的古井防护措施不足,仅在井口安装防护钢架,井中被投入大量塑料包装等垃圾。位于边井巷的古井保护形式也较为简单,井口虽安装了防护钢架,但井中被投入大量塑料包装与厨余垃圾。二是现存的三口古井均未按照规划要求挂牌和标示,两口古井因保护措施不足,井水水质已被污染。三是田下历史文化街区在前期更新改造街区过程中存在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情形,街区东侧保护范围规划应拆除的建筑物目前仍未拆除。
梁旭首先肯定了万载县2023年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上做的工作,他指出万载自去年以来,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正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了有益的思考,拿出了具体举措。
他强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直以来都是住建领域的重点工作。万载县有两片历史文化街区,具有很好的人文基础,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大有可为。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研究党中央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根据此次市检察院下达的《检察建议书》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深做实。二是要加强精细保护。要认真对照《检察建议书》上提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要会举一反三,不仅要整改,还要改好。要细化日常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三是要积极寻求帮助。在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遇到问题,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市住建局和市检察院报告,争取政策上的帮扶。

督办指导组随后来到宜丰县住建局。
蓝涛首先通报了宜丰县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实地调查发现,历史建筑维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例如会翁祠木质大门已出现较大裂缝,部分窗户以及祠堂背面已年久失修,甚至有居民在祠内一地养鸭。位于都市巷39号的宁翁祠屋顶漏水、墙体破损、木质门窗部分被腐蚀,整个祠内设施损毁严重。
梁旭首先肯定了宜丰县2023年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上做的工作,他指出宜丰县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态度积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和标示工作开展的很好。
他强调宜丰县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要系统规划,举一反三。一是要加强保护修缮。对现存的20处历史建筑要做到应保尽保,针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在后续保护工作中要安排专人进行负责,真正把历史建筑保护落到实处。二是要因地制宜保护。对每处历史建筑要利用当地的资源和优势进行保护,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发动当地居民自觉参与历史建筑保护,拓宽违法举报渠道,建立奖励机制,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来源:科技消防科 邹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