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普法对象 | 社会大众、干部职工、用人单位、劳动者 | ||
重点普法内容 | 应知应会共性普法内容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026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 | |
人社领域重点普法内容 |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科室单位 | |
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就业创业法律法规政策 | 就业和失业保险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中心 | ||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江西省查处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宜春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 | 养老保险管理科、工伤保险管理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科、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社保中心、人社事务服务中心 |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等人才人事法律法规政策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 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和信访科、劳动监察局 | ||
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 |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 完成时限 | |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安排 | ||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平台学习培训 | 12月31日前 | ||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 12月31日前 | ||
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题 活动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 | 全年常规开展 | ||
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至少1次,邀请宣讲名师进行专题宣讲。 | 12月31日前 | ||
举办科长业务讲堂。 | 12月31日前 | ||
开展“社保服务春暖行动”、“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活动 | 3月31日之前 | ||
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 |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 | ||
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针对性开展社保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 全年常规开展 | ||
结合“人才夜市”、“送岗下乡”等各类招聘活动,在现场设置普法专区或“就业之家”政策咨询点,将《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及就业补贴政策的宣传融入求职全过程。 | 常态化推进(贯穿全年,结合每月招聘活动同步开展) | ||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推进社会保险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全年常规开展 | ||
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阵地及载体建设 | 线下:服务大厅LED屏、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建筑工地、社银合作网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政策进校园、企业、社区等,开展现场招聘活动。 线上:局官网、“宜春人社”微信公众号、“宜春就业之家”抖音号、“宜春就业之家”微信公众号、制作政策普法小视频等。 | ||
人社动态人社动态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6/04/14 6.5k 阅读 48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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