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凌晨2时许
万载县治超检查站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在对一辆赣C牌照的半挂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挂车司机罗某刚(另案处理)拒不配合联合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在劝阻罗某刚不得离开现场时,遭到随车人员罗某刚的儿子罗某的辱骂,情绪激动的罗某朝执法人员左眼眼角处挥打一拳,随后又到副驾驶室抡起一把铁锤欲再次攻击执法人员,但所幸被其他执法人员拦下并把铁锤夺下。经法医鉴定受伤的执法人员伤势为轻微伤。
目前,罗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普法时间
妨害公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守法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依法严肃惩处违法犯罪
维护国家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