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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一念之差触刑律 欺诈骗保必追责

2026/03/11 1.4k 阅读 204 点赞

——丰城起医保诈骗案宣判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绝非可随意套用的 “私房钱”。近日,丰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公开宣判,同时一批主动退回违规报销金的案例也警示社会:意外伤害有第三方责任、工伤、交通事故第三方全责等,均不得违规报销医保,心存侥幸、隐瞒真相,必将付出法律代价。

2021年12月19日,被告人周某萍、周某林、周某军的母亲熊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入院治疗。当月24日,经公安部门调解,熊某某已获得肇事方赔偿款68000元。事后,三名家属共谋,将“交通事故受伤”谎称为“意外走路摔伤”,统一口径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并在意外伤害待遇备案表上签字承诺“无第三方责任”,最终骗取医保基金36850.94元。医保部门多次催缴,但当事人拒不退回骗取的违规医保基金。

2026129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周某萍、周某林、周某军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纸判决深刻警示:骗保不是“占小便宜”,而是刑事犯罪,一家人协同作假,最终全家受罚、留下案底,教训极为惨痛。

在法律震慑与政策宣传下,不少群众及时认清违规行为危害,主动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

黄某在广西务工受伤,违规报销医保4174.81元,当事人主动全额退回;

管某在南昌务工受伤,违规报销医保12487.94元,当事人主动全额退回;

余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违规报销医保14720.75元,当事人主动全额退回。

主动纠错、及时退款,体现了守法意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而拒不改正、骗取基金,必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

医保部门郑重提醒

交通事故、工伤、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保不予报销;虚构事实、伪造伤情、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保基金,属于欺诈骗保;骗保将被追回资金、处以罚款,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鼓励群众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法律红线不可碰,基金安全共守护。请广大参保群众以案为鉴,严格遵守医保政策法规,如实申报意外伤害情形,不造假、不瞒报、不串通,守住法律底线,珍惜个人信用,共同维护公平、规范、安全的医保秩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