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具体办理事项看这里!
办理地点 市民中心公安窗口 全市户籍派出所窗口 均可办理 所需材料 (一)年满16周岁公民 1、居民户口簿; 2、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 1、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一)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有监护人陪同; (二)证件审核签发前,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确认,请您积极予以配合; (三)截至目前,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等24个省(区、市)开通首次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24个省(区、市)在江西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回户籍地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