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柏木派出所接反诈中心下发线索:周某发名下一张银行卡涉嫌参与电信诈骗活动。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对该线索进行研判分析,随后拨打周某发电话,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身边的案例进行说服规劝教育。经民警的规劝工作,周某发来到柏木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供述自己的犯罪属实。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周某发与好友吃饭闲聊时,好友说利用银行卡替他人转账就可以赚钱,并与周某发说帮助他转两笔账可以给他好处。在此诱惑下,周某发将其名下银行账号提供至好友,随即转移非法资金9998元,周某发获利一条香烟。
柏木派出所对周某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出了首张“罚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规定,周某发被袁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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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义之财不可取!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柏木派出所
编辑:张露
审核:王南江